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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永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永州市江永县山井湾(河源)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
发布时间:2023-10-28作者:青鸾传媒来源:青鸾传媒点击:
州市发改委、贵司分别上报《关于批准江永县山景湾(河源)风电场项目批复的指示》
、永州市“(永发盖〔2023〕9号)、《关于江永县山景湾(河源)风电场项目审批的须知》及相关资料。经研究河源北京网站建设,特此批准本项目如下。
1. 审批依据
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二十二条、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管理条例》第三条的规定
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(2016年版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6〕72号)、《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办法》(湘政办发〔2017〕42号)第五条、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风电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》(湘发改能源〔2017〕1129号)等规定,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。
二、审批条件
我委同意将江永县山景湾(河源)风电场项目列入全省“十四五”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河源北京网站建设,并附有《关于同意“十四五”第一批风电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批复》(湘发盖寒〔2022〕52号)。该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(甬字4302号)的预审和选址意见,符合审批条件。
3. 批准内容
1、为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,同意建设江永县山景湾(河源)风电场项目(项目代码:-04-01-),项目单位为江永中能建设投资新能源有限公司。
2、永州市江永县山景湾(河源)风电场项目建设现场,装机容量100.1MW,总投资7.19亿元,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。
3. 将
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采购符合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管理规定》(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)第五条规定的数量标准的,委托公开招标,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。
4、如需调整本批文规定的相关内容,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,同时暂停项目实施,由我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
5、请如实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督平台提交项目开工、施工进度、竣工、投产等基本信息。项目开工前,应按季度报告项目进展情况;项目开工后,竣工调试结束后,按月报告进度。我委会将采取在线监测、现场核查等方式,对项目事中、事后进行监督,依法处理相关违规行为,并向社会公开。6、项目
开工前,要按照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森林利用、土地利用等相关手续,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建设,并按照湘发改函〔2022〕52号文件要求按时并网, 我委会根据有关文件进行监督评估。
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5月 22, 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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